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股权转为资本公积是否应缴纳印花税
问题:我司请一个建筑公司给我们干活,因为结算纠纷,我们请了仲裁委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要求我们支付对方违约金20万元,请问这个违约金对方是不是有义务开票?答案:《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支付的违约金构成价位费用的情况下,属于对方销售额的一部分,对方应该给贵公司开具发票。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签证代理公司收取的签证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问:退休后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由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确定于2011年05月01日失效)、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后,如何计算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