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企业零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有不少企业都对出口退税申报期限是否取消充满了疑惑,大家一起跟随小编来看一下吧!一、新政策《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2号)四、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 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注:期限不变,只是超过了申请期限仍可申报。二、部分停止执行条款《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1.关于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取消了当年出口货物须在次年4月份申报期前申报完的规定,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另外,不再设置免税申报的最晚期限,申报期内想啥时候报免税就报,无须担心超期改为征税2.关于收汇和不能收汇申报期限根据公告要求,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①能够收汇的,不论何时收到都可以办理退税;②不能收汇的,如果符合30号公告附件3所列的9类视同收汇情形之一的,则需要做不能收汇申报,不论何时办理了不能收汇申报都可以办理退税。3.关于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期限来料加工免税证明仍需按规定核销,但是无论在次年5月15日前核销还是之后核销,只要核销均适用免税政策。4.关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开具时限无论何时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委托方均可办理退(免)税。公告第七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三、出口退税热点解答1.公告2020年第2号执行后,出口退(免)税申报还有“期限”吗?答:该公告只是修改了“超过期限仍可申报”,对于出口退(免)税申报仍有期限的限制,即应按2012年24号公告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申报。2.申报到期前,企业还需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吗?答:无需再报送3、属于2013年30号公告规定不能收汇情况的,出口企业还需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吗?答:如果符合30号公告附件3所列的9类视同收汇情形之一的,需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办理不能收汇申报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学习1500+实操课 在线答疑 大咖直播 100份资料 多行业实训软件,点击课程 推荐文章 定期定额户看这里,减半征收优惠我教你
问题:我公司是重庆市一家提供建筑服务的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三季度取得含税收入45.4万元,同时我公司期初结转的扣除项目还有5万元。请问我公司在办理三季度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应当如何计算填写?答案:《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你公司在办理三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1栏至第7栏依次填报5万元、0万元、5万元、0万元、45.4万元、5万元、40.4万元。在计算填写第8栏时,计算公式中的征收率为1%,第8栏应填写40万元[40.4÷(1+1%)=40]。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填写为40万元,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0.8万元(40×2%=0.8),填写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同时,你公司应当将本期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填报时应准确选择减税项目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项目本期发生额等相关栏次。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借款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