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外币买卖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享受暂不征税政策的境外投资者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答案】(1)直接享受境外投资者享受暂不征税政策时,应填写《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并提交给利润分配企业。(2)追补享受境外投资者追补享受暂不征税政策时,应向利润分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非居民企业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信息报告表》以及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等办理退税的其他资料。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哪些成本核算方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17号消防救援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消防救援装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二、享受免税政策的装备列入《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见附件1)。该目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消防救援任务需求和国内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三、消防救援局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队伍进口列入《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的装备出具《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见附件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级队伍凭《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按相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手续。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已进口的装备所缴纳的进口税款,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依申请准予退还。五、消防救援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免税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管理办法》,明确进口单位条件,以及免税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后登记、使用、管理要求。六、消防救援局每年对上一年度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汇总分析进口装备货值和免税额、政策执行效果、存在问题等,并对主要进口装备分类、分单位进行统计,以上形成报告于每年3月31日前函告财政部,抄送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附件:1. 消防救援装备进口免税目录2.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进口消防救援装备确认表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3年10月23日更多推荐: 一文梳理供热企业税收优惠,这些政策有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