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如何写会计分录?
【问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答案】根据2015年12月11日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为30年。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哪里可以查询增值税发票真伪?
问: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答:《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 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 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 该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可以作废。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 专用发票 )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 新系统 )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会计处理需谨慎,如果出现差错要及时修正,想要学习更多会计处理方法,加入网校的,教你拥有一技之长。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有问必答:企业为员工报销的通讯费能否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