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主营业务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
问题: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应按照什么税目缴纳?答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二、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另根据《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所立的书据。”因此,签订二手车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农贸市场是否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公司由于车辆较多,一直通过购买加油卡对汽车进行加油,现《》(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在购买和充值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实际消费时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加油卡是否按照此文规定在实际加油后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答:目前加油卡仍按《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税务总局令2023年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 预售单位 )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贵公司在购买加油卡时可取得普通发票,待凭卡加油后可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推荐: 财税案例分析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应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