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问题】向境外支付外汇需要向税务局备案吗?【答案】《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补充公告如下:一、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称备案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二、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一)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二)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三、备案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和填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一)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填报;(二)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报;(三)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四、备案人选择在电子税务局等在线方式办理备案的,应完整、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人完成备案后,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五、备案人选择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备案的,对于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无需当场进行纳税事项审核,应在系统录入《备案表》信息、生成《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备案人可凭《备案表》编号和验证码,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发布,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一条第二款、第二条第二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附件2同时废止。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离职补偿金法定标准?
问题:公司购进货物时无法取得发票,是否可以在?答案: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公司今年发生的真实支出,在汇算清缴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依法在相应年度税前扣除。如果在汇算清缴期结束仍无法取得发票的,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海关缴款书如何勾选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