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当月未认证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大学生作为我国的年轻高级知识人群,有着较为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相较于其他高级知识份子所欠缺的创造力,是符合在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创业主要人群。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有相对的优惠政策,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4、大学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发票免征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5、大学生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享受期限纳税人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办理方式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的,自主申报,无需备案,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备查。▼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计算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创办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他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其所属行业符合其他有效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更多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税实务选课中心,学习1500+实操课 在线答疑 大咖直播 100份资料 多行业实训软件,点击课程 更多资讯: 房屋租金、用电用地、税费负担……今年降成本重点任务公布!快看
【问题】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答案】适用于在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 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 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解读:《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适用于小企业,根据准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划型标准的微型企业也参照执行本准则,因此同时适用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包括深市、沪市、境外股市上市的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小企业、准备上市的小企业都不适用。金融企业不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内母公司和子公司,指都是在大陆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而母公司是境外设立的公司,子公司在大陆,如果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微企业,则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针对第三项企业集团补充相关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工商总局)发布《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第六条(部分) 企业集团章程应当由全体成员签署或者认可。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小规模纳税人最新附加税费优惠政策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