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保险发票备注里的车船税怎么做账?
问题: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答案:1.如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2.按照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无关的,应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3)其他有关资料。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购买财务软件的费用计入哪个科目?
【问题】法院判决转让不动产产权无效的,是否应退还已征契税?【回答】根据《契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3号)规定:“五、关于纳税凭证、纳税信息和退税;……(四)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1. 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六、其他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更多推荐: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哪里查验数电发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