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企业所得税可否享受双重优惠
问题:企业在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什么税目缴纳?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帮助新手会计了解账套建立和科目设置的方法顺利上手财务核算工作戳图了解 想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识别号是营业执照编号吗?
问题:企业合并后,该如何处理?答案:根据《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合并前存在多次转让的均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增值税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5点规定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做账全程私教班 第三季 全新推出!六大部分:基础入门、第一季五期录播、整套账务实训、全盘税务实训、直播答疑、实训软件操作快速系统掌握做账、报税、报表、Excel、外勤业务五大技能,全能胜任独立会计! 个体工商户具体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