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初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有哪些区别?有了注会证书还要考初级吗?
案情简介:近日,地税部门在对某公司开展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时,该公司财务人员反映 本单位近期要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并结合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发放全年奖金,在发放全年奖金当月,还打算同时发放半年奖、季度奖、先进奖等。问这些奖金是否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此,税务人员对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纳税评估辅导。税法分析: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其他奖金应区别对待:《》(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而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二、按照国税发《》(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计算方法如下: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12个月,按其商数(结果)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①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则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则适用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纳税人2013年1月15日取得公司2012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2012年度下半年奖金10000元,2012年第四季度奖金3000元,当月工资2000元。这位纳税人应根据下列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代扣代缴。则上述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除12个月后,按其商数25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则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 10%-105=2895(元)。该纳税人当月工资是2000元,虽低于扣除费用标准3500元,但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半年奖和季度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当月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为:2000+10000+3000=15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3500元。则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0000+3000-3500) 25%-1005=1870(元)。该纳税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为:2895+1870=4765(元)。假设该纳税人当月只发放了当月工资2000元及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由于该纳税人当月工资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则当月工资所得2000元不用纳税,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时,先确定商数=[30000-(3500-2000)]/12=2375,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000)] 10%-105=2745(元)。即该纳税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0+2745=2745(元)。【】 责任编辑:泥巴姐 企业为员工负担个税单独列支管理费准许税前扣除吗
问:企业在汇算清缴时经常会发现一些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比如少记费用、漏记费用等,对于以前年度少记的费用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甲公司2018年发现2016年漏计固定资产折旧200000元以及少缴的房产税3000元,可由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2016年度计算扣除,企业由此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相关法规:财务工作实操性强,虽然证书在手,说起分录和财务准则头头是道,却在工作中被实务问题纠缠,模棱两可,找不到解决方法。上网搜索却发现有些问题的答案早已过期,不再适用现在的财经法规或是会计准则;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最新解答却发现解答的内容根本不可信。 为帮助大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实务问题,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推出了目前该平台集合了财务、税务各路专家大咖24小时内解答您的所有疑问。而且推广阶段所有答疑服务全部免费! 心不心动?贴不贴心?这么好的东西藏在哪里呢? 就藏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APP中 喏,就在这里!如果还没有发现 或者,或者 或者你压根就还没安装这个 会计界颜值与实力兼具的APP 也没关系啦! 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立即安装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来认识实务大咖,解决你生活中的实务问题吧!延伸阅读: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泥巴姐 税率调整后发票怎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