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郑州代开租房发票|代开郑州场地租赁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茂勤财务

郑州代开租房发票|代开郑州场地租赁发票【开票点击进入】可代开【住宿】【餐饮】【会议】【广告】【技术服务费】【咨询费】【材料发票】茂勤财务从事中小微企业管理者与财税工作人员提供专业、便捷、可靠的财税咨询、财税代理、财务外包、办税服务、财务代理、工商注册、会计核算、验资审计、财税咨询等财务服务。pncj"/>pncj

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进项发票怎么算增值税?

      【问题】一般纳税人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答案】《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一、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指,按照规定计提加计抵减额,并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纳税人(下同)。“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附列资料(四)》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第8行“合计”等于第6行、第7行之和。各列说明如下:1.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2.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3.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4.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5.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按以下要求填写。若第4列≥0,且第4列 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第4列;若第4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则第5列=主表第11栏-主表第18栏;若第4列 0,则第5列等于0。计算本列“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时,公式中主表各栏次数据分别取主表“一般项目”“本月数”列、“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列对应数据。6.第6列“期末余额”:填写本期结余的加计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税APP出现不知情的任职受雇单位,该怎么办?

        问题:闲置的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答案: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该土地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正常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2019年推行减税降费,各大税种减免优惠政策频出。没有接触过税务相关工作以及一段时间未接触,都会感觉已无从下手。企业全税种核算与申报实训营针对新政策系统全面讲解、所得税、附加税、等企业常用税种的计算及申报实操。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总分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更多相关

      1. 运输发票的抵扣联是否不用加盖印章
      2. 分步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3. 会议期间的餐费计入什么科目?附会计分录
      4. 冲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如何写会计分录?
      5. 购买债券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6. 会计实务_会计分录内容详解第二百五十五页详情
      7. 安徽前5月入库股权转让税款1.6亿元
      8. 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明确!6月1日起施行
      9.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10. 商业承兑汇票风险大的原因是什么?
      11. 企业购买办公电脑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5-86794116 传真 025-58510115
        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匡山大街路北商业楼7楼3-302
        ICP备2021020850号-1-1    
        Copyright©2022-2023 BOC. 茂勤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