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减免的增值税如何做账?
【问题】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不再符合退税条件的,应如何计算补缴的增值税额?【答案】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号)规定,运输企业不再符合该《通知》退税条件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业务变更,并在条件变更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补缴已退税款手续。应补缴增值税额=购进船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净值÷原值)。净值=原值-累计折旧。……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适用政策的具体时间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什么时候开始?
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往往同时进行,充分运用税收政策进行筹划,就能使企业达到合法降低税负的目的。 对于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行为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对于营业税的兼营行为,税法规定,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案例1:变混合销售为兼营行为 某钢结构生产企业销售钢结构的同时为客户进行安装,假设总价为10000万元(不含税),其中钢结构价值8000万元、安装费2000万元。 如果企业签订的是购销合同,则上述业务属于典型的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 17%=1700(万元)应纳城建税=1700 7%=119(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1700 3%=51(万元)实际税负率=(1700+119+51) 11700 100%=15.98% 如果企业改变合同签订方式,改为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不含税),与客户签订安装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则应纳税额为: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 17%=1360(万元)。 应纳营业税=2000 3%=60 应纳城建税=(1360+60) 7%=99.4(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1360+60) 3%=42.6(万元)实际税负率=(1360+60+99.4+42.6) (9360+2000) 100%=13.75% 税负率相差2.23%,如果考虑企业所得税的话,税负率相差将更大。 案例2:改变混合销售业务的性质 如果生产企业业务量较大,则可以考虑通过成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某风电设备生产企业,年销售额为25000万元(不含税),其中收取的运费为350万元。 如企业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则应纳税额为: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0 17%=4250(万元)应纳城建税=4250 7%=297.5(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4250 3%=127.5(万元)实际税负率为(4250+297.5+127.5) (25000+4250) 100%=18.7% 如果企业将自有车辆整合,设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负责产品发票运输,则生产企业应纳税额为:增值税销项税额=24650 17%=4190.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50 7%=24.5(万元)应纳增值税额=4190.5-24.5=4166(万元)应纳城建税=4166 7%=291.62(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4166 3%=124.98(万元)运输公司应纳税额为:应纳营业税=350 3%=10.5(万元)应纳城建税=10.5 7%=0.735(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10.5 3%=0。315(万元)总体税负率=(4166+291.62+124.98+10.5+0.735+0.315) (24650+4166) 100%=16.27% 税负率相差2.43%,如果考虑企业所得税的话,税负率相差将更大。 【】 责任编辑:冠 “诚意金”背后的博与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