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业务招待费会计分录怎么写?
问题:我们公司对外采购,付款给一个对公账户,但是开出来的发票是另外一个个体户的名称,这种情况问题大吗?答案:现在税务关注三流一致:发票抬头、上的名称和收款账户名称。建议让对方出具一个盖章的说明,说明由收款方代开发票方收取的款项,收款账号是*****。发票是谁开具的,名义上看销售方就是谁,款项就应该打给谁。如果打款给到另外的账户,让对方企业出一个两方均盖章签字的委托收款协议更加稳妥。如果金额非常大,最好是跟对方进行协商,把款项退回,重新汇款到对应的与开票方名称一致的账户中。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什么是自发性流动资产?
【问题】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作为免税收入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是如何界定的?【回答】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 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高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 更多推荐: 重复提示需提交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