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委托研发产生的样机 产权归属决定税务处理方式
问题:员工离职一次性补偿,能否作为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答案:《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二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局令1990年第1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十)劳动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根据上述规定,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仅仅指“工资薪金总额”,员工离职一次性补偿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范畴,不能作为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印花税的计算及申报问题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事项中比较特殊的情形,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一、非货币性资产定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二、业务类型 属于增量投资。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三、适用对象 居民企业之间。 四、对价类型 100%非货币性资产。 五、税务处理 (一)投资方 1、所得税分期纳税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税基础分期调整 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3、特殊情况下股权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5年内转让股权或者注销的,剩余所得一次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 (二)被投资企业 1、一步到位 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2、没有持有非货币性资产的用途和时间要求 六、举例说明 甲公司以一项计税基础为800万,公允价值为1000万的房产对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 解析: 甲公司: 持有乙公司股权账面价值1000万,计税基础为800万,5年内每年调增计税基础40万,同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万;5年内注销或转让股权,剩余计税基础和股权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性调整到位。 乙公司: 持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计税基础1000万,无财税差异,可以随时处置。 通过以上的例子,相信你已经基本掌握了有关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更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知识,尽在。 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大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