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落实税收法定是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问题:企业捐赠实物资产,增值税是否要视同销售?答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等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捐赠实物资产,增值税需视同销售,但是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可以免征增值税。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境外采购防疫物资付汇需要税务备案吗?
问题:我是一家小规模商贸企业的会计,2020年一季度单位采购了170万元的库存商品,在季度终了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仍未取得合规发票,我是否可以在预缴时核算该部分成本?答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你公司一季度采购发生的成本支出,即使在季度终了时未取得相关凭证,也可在季度预缴申报时进行成本核算,但应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可享受房产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