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一般纳税人的税金是否都要月报?
问题:电子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那么,应如何查验电子签名?答案:可在各地税务局官方网站下载OFD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软件,使用OFD阅读器打开下载的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在签章或签名上鼠标变成黑色实心箭头时单击鼠标右键可以进行验签。验证有效的,阅读器会弹出提示“该签章有效!自应用本签章以来,文档内容未被修改。”等字样。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纳税人购买的地下车库缴纳房产税吗?
【问题】开具专票发生哪些情形可以作废?【答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开具纸质专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需要注意,开具电子专票不得作废,只能红冲。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是否还要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