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材料采购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
【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文明确,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是不是享受这个政策就得开免税发票?【回答】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政策详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更多推荐: 个体户一年流水100万交多少税费?
问题:公积金扣除超过限额后如何计算?答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企业发生差旅费津贴是否有个人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