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纳税人可否主动变更主管税务机关
4月大征期,大家是否已经完成了各税种申报呢?一起来看看吧!Part-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操作方法申报个人所得税,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先采集人员(有专项附加的要采集附加),再填写发送报表,最后缴款哦~步骤一:采集人员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导入】,录入人员后点击【报送】;步骤二:采集专项附加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添加】/【导入】后点击【报送】,员工自行采集的,可点击【下载更新】;注:若没有则跳过此项。步骤三:填写报表点击综合所得/分类所得/非居民所得申报,根据报表类型添加或导入对应报表;注:综合所得填写后,记得点击【税款计算】哦~步骤四:发送报表点击【申报表报送】-右上角【发送申报】-【获取反馈】;步骤五: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需点击【税款缴纳】,选择对应方式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就可以了。Part-2:个税报表作废当月数据申报成功未扣款或零申报可以作废。操作方法: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非居民所得】→【申报表报送】→【作废申报】,作废后会自动获取反馈,作废成功后即可修改数据重新申报。Part-3:个税报表更正个税申报成功后,无论是否扣款,都可以更正~~操作方法:可点击【首页】,选择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非居民所得】→【申报表报送】→【更正申报】,启动更正后就可以修改数据重新申报了,之后返回【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修改数据,再进行【税款计算】,修改后全员全额重新申报。温馨提醒:(1)过了申报期更正,可能会产生滞纳金,相关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2)软件里可以更正2019年9月及以后的(之前月份如需更正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Part-4:税款缴纳界面申报完成后,确认数据无误且有税款需要缴纳的时候,有三种方式可以进行缴款:注:客户端要求有申报成功的记录才可以通过客户端进行缴款,若申报成功后,数据丢失,将无法通过客户端缴款。方式一: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方式二: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三:选择【银联缴款】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更多问题解析,欢迎关注,专业老师解读,更安心。更多资讯: 合伙人税务处理要点 快来收藏
【问题】企业所得税上的关联方如何判定?【回答】《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本公告所称关联关系:(一)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二)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三)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四)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五)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六)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更多推荐: 业务真实却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