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营业收入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
税务稽查调账是指纳税人在被依法税务稽查后,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存在问题的错漏账项进行更正和调整。税务稽查后的账务调整整体思路:1.税会差异补税的,无需调整账务;例:A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稽查检查发现业务招待费超标15万元,列支赞助费5万元,没有做纳税调整,假设无其他涉税事宜。企业业务招待费和赞助支出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等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借:营业外支出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上述企业会计处理正确,无需调整账务,但是应该补税借:所得税费用 50000[(150000+50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2.账务处理错误造成补税,必须按照记账规则对原账务处理进行调整。做账报税是每一个财务人员的看家本领,必备的基本功,没有这项技能简直是对财务工作无从下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推出新课程—,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 企业分立要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发布后,纳税人非常关注相关内容的执行问题。日前,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发布了一组常见问答,赶紧收藏学习吧。问: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以下简称45号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但不符合原有政策规定的企业或项目,在2019年(含)之前已进入优惠期的,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答:符合45号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但不符合原有政策规定的企业或项目,可按规定自获利年度或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开始计算优惠期,从2020年开始,就剩余期限享受相应的优惠至期满为止。问:45号公告执行以后,企业不符合新规定,还能否继续享受原有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对于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问:对于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和项目,同时符合原有政策和45号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的,如何享受优惠?答:对于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同时符合原有政策条件和45号公告政策条件的,可自行选择执行原有政策或45号公告政策。其中,选择执行45号公告政策的,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问:与原有政策相比,45号公告第一至四条优惠政策的管理有什么变化?答: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企业享受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优惠的,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对于45号公告规定的优惠,不再全部转请核查,而是按是否采取清单管理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管理方式:采取清单方式进行管理的,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和项目清单;不采取清单管理方式的,税务机关仍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问:45号公告发布后,相关清单和条件公布之前,纳税人怎样判别和享受优惠政策?答:45号公告发布后,纳税人在2020年第四季度(或12月份)预缴申报享受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的优惠时,在相关清单和条件公布之前,可暂按原有条件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清单和条件正式发布后,纳税人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执行。更多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税务政策解读、税务知识学习及实操提升,请关注财会实务选课中心,更多推荐: 【实用】发票开错怎么办?一文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