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茂勤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6日
遗产税的误读需要严肃澄清
【问题】企业收到财税协会的会费收据,能否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答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八、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社会团体,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另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属于增值税免税项目,企业应取得财税协会开具的会费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额,是否可以选择不弥补?
【问题】居民换购住房什么时候可以享受退税呢?退税金额应该怎么计算?【回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更多推荐: 二手车经销企业卖收购的二手车怎么开票?